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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我末次月经4月11号,4月25日早上同房后,下午吃了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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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女 年龄:23岁

病情描述:

医生,我末次月经4月11号,4月25日早上同房后,下午吃了毓婷,这个月初月经没来,于是吃了益母草颗粒和元胡止痛胶囊,但月经还是没来,现在已经去医院检查,确定怀孕了,请问这个孩子能要吗

李强
李强 职称:医师
血液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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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你好,毓婷属于紧急避孕药,适合避孕失败或者无措施房事后的72小时内使用,但是它本身是存在大概百分之十左右的失败可能的。

意见建议:一般情况下怀孕前3个月的时间都是不建议使用任何的药物的,您使用的药物没有直接导致孩子畸形或者死亡的作用,但是也不很安全,如果要保留这个孩子的话,建议定期产检,密切观察孩子的发育。

20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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