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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在一个按摩院上班的时候给客人拔罐完成意外烧伤,居医院所说是三度烧伤,医药费有我的老板垫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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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在一个按摩院上班的时候给客人拔罐完成意外烧伤,居医院所说是三度烧伤,医药费有我的老板垫付的,老板说连赔偿包括在内总共花了五万块钱,现在老板要求我和他一人拿一半,我想问问这个钱我应该付吗?(和老板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

李玲霞
李玲霞 职称:护士
妇产科综合
向他提问已帮助用户:1604        评价:0

问题分析: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没有签署合同发生意外有可能得不到赔付,补偿。

意见建议:在上班期间出事应该是工伤,可是又没有劳动合同,具体得问律师解答。

201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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