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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产科综合诊断系统(脐血流)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5 12:58:45  来源:   阅读:0

3月14日讯法正项目管理团体有限公司接受海口市第3人民医院的拜托,对海口市第3人民医院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产科综合诊断系统(脐血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约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1、采购编号:FZJTHN-CG⑵018004

2、项目名称:海口市第3人民医院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产科综合诊断系统(脐血流)采购项目

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4、项目内容,FTS⑹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MFM-OBM产科综合诊断系统(脐血流)详细技术要求或询价项目的性质:详见询价通知书《用户需求书》部份。

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6、供应商资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102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历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证合1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便可);

4、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非生产厂商投标适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

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201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背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7、购买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并缴纳询价保证金。

6、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和地点

1、发售询价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5日(上午08:30⑴2:00,下午14:30⑴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⑴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3A3房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询价文件要求:经办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拜托书及拜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拜托代理人到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到场购买(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留底)。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16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投递的文件拒不接收。

8、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时间:2018年3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⑴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3A3房

9、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1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海口市第3人民医院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7号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13006033633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团体有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⑴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3A3房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98⑹6724708

传 真:0898⑹6724708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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