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完善价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1月19日讯
各申报企业:
在近期展开的2017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专家审核价格申报信息时发现,部份申报人上传的价格申报材料不符合《2017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要求,填报的价格信息存在问题较多。根据审核专家建议,结合公示期受理的申述和投诉情况,决定对价格申报材料进行集中统1完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以下:
1、价格申报材料完善时间:2018年1月18至20日
2、范围
已通过资历审核且产品申报了全国最低3省价格和陕西挂网价的申报人。
产品在申报价格公示期内递交了价格信息申述的申报人,结合申述内容对价格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完善。
产品在申报价格公示期内被投诉的申报人,按政策规定对投诉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投诉内容属实的,结合投诉内容对价格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完善。
3、价格申报材料完善内容
申报人对比以下问题进行自查,需要完善申报的,凭CA数字证书进入采购平台药品资审系统,上传符合审核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更正相应的价格信息。
(1)关于全国最低3省价格信息填报问题:
1、申报价格以省为单位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的中标价、入围价或挂网价格为正确填报信息。
直接挂网品种的参考价、企业自报价、医疗机构联合议价及备案采购价等不能作为价格信息进行申报。
2、必须按2017年11月20日仍在挂网履行的价格填报;
3、请务必正确填报中标价(入围价或挂网价)与最小包装单位价格。中标价(入围价或挂网价)与最小包装单位价格存在包装数量的对应关系,最小包装单位价格﹦中标价(入围价或挂网价格)÷对应包装数量。
(2)关于规范价格证明资料申报问题:
针对价格申报资料不规范的情况,我们整理了各省采购平台价格申报网页截屏图例(以下简称图例,详见附件,请各申报人对比图例进行认真对比核对,申报材料如与正确图例不1致,请重新上传。
(3)完善后的价格信息须与上传的申报材料保持1致,否则按无效申报处理。
4、特别提示
(1)申报人未在期限内对产品价格信息和申报资料进行完善的,产品按2017年12月12日申报截止日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2)申报人提交的价格申报资料与图例中正确图例不1致的,原则上按无效价格处理。
(3)在2017年12月21日价格公示中被投诉的申报人,请登录药品资审系统企业信息管理页面,点击投诉信息查看,价格信息投诉列表所列内容为被投诉产品,点击详情查看投诉详细内容。对被投诉产品价格信息进行修改的,记入相干诚信记录。通过完善价格申报没法澄清或说明被投诉内容的,须在1月24日前递交书面澄清资料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西安市南2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4楼)。
(4)此次价格完善资料经专家审核后,对价格审核结果进行公示。仍存在虚报、瞒报的,取消该品规的挂网资历;有3个及以上产品存在虚报、瞒报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挂网资历。
附件:各省采购平台价格申报网页截屏图例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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