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发文:二级以上医院将新增一个医疗机构!
11月7日讯不久前,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表示,将再新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中小型眼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5类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
而近日,国家卫计委又再发文,宣布2级以上医院又要新增1个医疗机构!
11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点原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原则》)。
明确,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胸痛相干疾病医疗救治工作,依照改良医疗服务相干工作要求,创新急诊急救服务,鼓励指点本辖区医疗机构做好胸痛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
而在《原则》中,明确规定2级以上医院胸痛中心建设的相干标准,这也就意味着,2级以上医院都要新建立这样1个医疗机构!
胸痛中心的建设,目的就是为了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而与心脑血管疾病相干的急救和手术、ICU相干的装备需求必定会增加!
2级以上综合医院或相干专科医院要设置
《原则》规定了2级以上综合医院或相干专科医院要设置胸痛中心的基本条件。分为3级医院胸痛中心和2级医院胸痛中心。
从设置条件上来看,2级和3级胸痛中心都要求:
1.设置血汗管内科、呼吸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胸外科、急诊医学科、医学影象科等与胸痛救治相干的诊疗科目。
2.具有展开胸痛患者救治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3.设置ICU或有收治危重胸痛患者的病床。
4.具有胸痛患者的综合抢救能力。
这就意味着胸痛中心要兼具血汗管内科、呼吸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胸外科、急诊医学科、医学影象科、ICU等科室的功能,而且要配置相干装备,特别是急救相干装备。
从服务要求上来看,2、3级胸痛中心都要求:
1.急诊科能够展开24小时床旁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检查、肌钙蛋白和D-2聚体等快速检测。
2.能够24小时展开主动脉、肺动脉及冠状动脉的急诊CT血管造影检查。
3.向签订协同救治协议的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和远程教育,建立患者信息同享平台。
这就意味着,该胸痛中心要配置急救和监护类、CT等大型装备。
从组织管理上来看,2、3级胸痛中心都要求:
1.由院长或分管医疗业务的副院长负责、相干科室和管理部门参与的胸痛中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制度并负责胸痛中心的平常管理。
2.与所在医联体内的3级/2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区域内院前急救中心(站)签订胸痛患者协同救治协议,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从组织管理上来看,胸痛中心相当于独立出各科室的1类医疗机构,又需要兼具与胸痛医治相干多个科室的功能,特别是急救科室。
随着国家之前5大类独立医疗机构的开放,各省市医学检验中心、影响中线、康复医疗中心等已遍地开花,而胸痛中心虽然不是独立于各级医院,但是必定也会扩大相干装备,特别是胸痛相干急救装备的需求,这1大波商机还不赶快捉住!
附件:
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点原则
(试行)
为进1步规范和提高胸痛患者救治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点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指点原则》),有关医疗机构可以参照《指点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
1、3级医院胸痛中心
(1)基本条件。
1.3级综合医院或相干专科医院。
2.设置血汗管内科、呼吸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胸外科、急诊医学科、医学影象科等与胸痛救治相干的诊疗科目。
3.配备具有相干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4.设置重症监护室(ICU)或收治危重胸痛患者的病床。
5.具有展开直接经皮冠状动脉参与医治(PCI)和溶栓医治、急性肺动脉栓塞溶栓医治、张力性气胸紧急延续性引流及外科手术医治的相干条件。
6.具有展开急性主动脉夹层的急诊参与医治和外科手术的相干条件,或与具有条件的医院建立转诊机制。
7.具有胸痛患者的综合抢救能力。
(2)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或分管医疗业务的副院长负责、相干科室和管理部门参与的胸痛中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制度并负责胸痛中心的平常管理。
2.成立针对心源性和非心源性胸痛患者的救治小组,依照相干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干疾病的救治预案和工作调和机制。
3.与所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区域内院前急救中心(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胸痛患者协同救治协议,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4.建立专人负责的胸痛患者信息登记、诊疗数据记录、随访管理、健康宣教制度,并对胸痛患者诊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改进措施。
(3)建设要求。
1.建立以胸痛中心为基础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见附件1)。
2.建立胸痛中心绿色通道,及时接诊胸痛患者。
3.急诊科设置胸痛诊室,建立急性胸痛优先救治机制。对需要紧急救治的胸痛患者,实行先救治、后付费。
4.依照相干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干疾病的救治和转诊流程。
5.建立院前院内无缝衔接流程,经院前急救中心(站)救护车转运和基层转诊的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患者,入院后直接投递参与手术室(造影室)。
6.建立针对本院、院前急救中心(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教育体系,提高相干人员的协同救治能力。
(4)服务要求。
1.建立胸痛患者初期快速辨认和分诊机制,对胸痛患者进行初期辨认、危险分层、正确分流、科学救治。
2.不断改良医疗服务流程,提升胸痛患者初期诊断和规范医治能力,建立多学科诊疗模式,重点提升STEMI、非ST段抬高型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主动脉夹层、急性肺动脉栓塞、张力性气胸等死亡率较高的胸痛相干疾病的综合救治能力。
3.急诊科能够展开24小时床旁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检查、肌钙蛋白和D-2聚体等快速检测。
4.能够24小时展开主动脉、肺动脉及冠状动脉的急诊CT血管造影检查。
5.向签订协同救治协议的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和远程教育,建立患者信息同享平台。
6.展开面向社会大众的急救及健康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健康意识、急救和自救能力。
2、2级医院胸痛中心
(1)基本条件。
1.2级综合医院或相干专科医院。
2.设置血汗管内科、呼吸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胸外科、急诊医学科、医学影象科等与胸痛救治相干的诊疗科目。
3.具有展开胸痛患者救治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4.设置ICU或有收治危重胸痛患者的病床。
5.具有展开急性心肌梗死、肺动脉栓塞溶栓医治和张力性气胸紧急延续性引流医治的能力与条件。
6.具有胸痛患者的综合抢救能力。
(2)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或分管医疗业务的副院长负责、相干科室和管理部门参与的胸痛中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制度并负责胸痛中心的平常管理。
2.成立多学科联合的胸痛患者救治小组,依照相干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干疾病的救治预案和工作调和机制。
3.与所在医联体内的3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区域内院前急救中心(站)签订胸痛患者协同救治协议,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4.建立专人负责的胸痛患者信息登记、诊疗数据记录、随访管理、健康宣教制度。
(3)建设要求。
1.建立以胸痛中心为基础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
2.建立胸痛中心绿色通道,及时接诊胸痛患者。
3.急诊科建立急性胸痛优先救治机制。对需要紧急救治的胸痛患者,实行先救治、后付费。
4.依照相干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干疾病的救治和转诊流程。
5.展开PCI的医院,应具有符合要求的相干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设施。
6.建立院前院内无缝衔接的医疗服务流程,在能够展开直接PCI的医院,经院前急救中心(站)救护车转运和其他医疗机构转诊的STEMI患者,入院后直接投递导管(参与)室;不能展开直接PCI的医院,应结合实际,明确转运PCI和溶栓后转运的流程,实现快速转诊。
7.建立针对本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教育体系,提高相干人员的协同救治能力。
(4)服务要求。
1.建立胸痛患者初期快速辨认和分诊机制,对胸痛患者进行初期辨认、危险分层、正确分流、科学救治。
2.不断改良医疗服务流程,提升胸痛患者初期诊断和规范医治能力,建立多学科诊疗模式,重点提升STEMI、非ST段抬高型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肺动脉栓塞的规范化溶栓医治能力。
3.急诊科能够展开24小时床旁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检查、肌钙蛋白和D-2聚体等快速检测。
4.与签订协同救治协议的医疗机构搭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和患者信息同享平台。
5.展开面向社会大众的急救及健康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健康意识、急救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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