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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放宽民营医院购医用设备限制

发布时间:2018-01-31 12:58:38  来源:   阅读:0

1月30日讯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上海市进1步在浦东新区对10个领域47项审批事项进行改革试点,其中包括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装备配置许可证核发等审批。会议要求,希望用1年时间构成可复制的经验,向上海全市和全国更大范围推行。

依照《大型医用装备配置计划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乙类大型医用装备包括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装备(MRI)、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医疗机构购买这些装备需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放配置许可证,且具有严格的准入标准,如医院门诊量、年住院床日、年住院手术量等。1些中等范围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很难取得准入,影响医疗服务的拓展。

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装备配置许可证核发等审批后,社会资本创办的医疗机构可以依照本身的需求购买诊断和医治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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