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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捆绑耗材销售,医械企业被罚!上海工商出手了

发布时间:2017-12-19 12:58:19  来源:   阅读:0

12月18日讯前不久,上海工商针对医药圈商业贿赂现象的两大罚单引发关注。不过,其中1个罚的是药品企业,另外一个罚的是医药大包商,主要面向还是药圈。而最新消息显示,上海工商也向医疗器械企业出手了!

据上海市工商局网站消息,2017年12月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为1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案,被没收背法所得 617768.74元,罚款100000元。累计罚没款超过70万元。

注意,这是国内又1起因装备捆绑耗材销售而被处罚的典型案例。而且被处罚对象,不是医院,而是向医院免费投放装备和销售耗材(试剂)的医疗器械企业。被罚根据,也是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嫌商业贿赂。

以下为该起案件详情:

当事人(上海为1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5年10月,当事人与上海市**医院签订《装备借用协议》,向上海市**医院免费出借**全自动样本处理系统、**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各1套;借用期限为5年,2015年10月26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止。借用期满,当事人有权收回上述装备或双方另行约定。

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期间,当事人分别向深圳**公司和上海**公司采购了上述装备,进货金额总计455384.61元(不含增值税)。随后,当事人将3套装备运至上海**医院安装调试。

上海市**医院使用上述装备,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需采购**、**原厂生产的配套试剂、试纸等耗材。2016年3月1日,当事人与**医疗供应链服务公司签订《采购协议》。当事人将装备配套耗材销售给该公司,并授权该公司向医院销售。该公司应当事人的要求,将配套耗材销售给上海市**医院,开具发票,结算货款。

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案发期间,**医疗供应链服务公司向上海市**医院销售配套耗材总计1870箱(盒)。相应的,当事人销售给**医疗供应链服务公司配套耗材总计1870箱(盒),销售金额1681764.55元(不含增值税)。扣除进货本钱和已缴税款,当事人获背法所得617768.74元。

当事人采购3套装备后计入公司财务账册固定资产科目下,并每一年做折旧处理计入公司经营本钱。3套装备的年折旧率20%,至5年的借用期限届满,折旧率将到达100%。2017年4月案发后,当事人停止了与上海市**医院的装备借用关系,将3套装备运回公司做培训使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海为1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1款经营者不得采取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的规定,构成采取财物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的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02条经营者采取财务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法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以上210万以下的罚款,有背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的规定,浦东新区市监局决定,行政处罚以下:

1.罚款100000.00元;

2.没收背法所得617768.74 元。

当事人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10日内,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够在6个月内依法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实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该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迫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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